盐山县是经国务院批准的“环渤海经济区开发县”,是我国最大的管道装备制造、研发和产品集散地,2007年销售收入达到118亿元,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40%,多年来被誉为“管道产品之乡”。2007年8月被冠名“中国管道装备制造基地”。盐山县位于河北省沧州市东南部,地处华北滨海平原。东邻渤海,北倚京津,南接山东,是江浙一带至京津、东北的必经之地。距北京市380公里,天津市150公里,济南市160公里。全县境辖北纬37°49′—38°06′,东经116°56′—117°30′,属温带季风气候,四季分明,光照充足,全年平均温度12.1℃,雨热共季,年平均降雨量624毫米,无霜期200天左右。土地为远古时期黄河冲刷河沙堆积而成,故地势平坦,而境内无山;地势结构稳定。土微碱,喜雨怕旱,多旱;无大震。
盐山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